关于申报第三十一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浙江参评
根据《中国视协关于组织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作品征集初审、推荐报送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参评作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是中国电视金鹰奖浙江地区唯一报名受理单位,将广泛征集参评作品,认真初审、严格把关,周密组织推荐报送工作。
二、本届金鹰奖评选类别为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个类别(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
三、本届金鹰奖参评作品须于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1、电视剧: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2、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浙江省视协受理初审、推荐报送的作品须在我省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
四、申报材料包括:(一)《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登记表》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以及PDF格式电子版;(二)《授权确认书》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同意在投票期间允许节目在中国文艺网播放,以及PDF格式电子版;(三)完整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编码方式H.,分辨率P(*),视频码率5M,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2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四)宣传片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五)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5-10张,电视剧编剧、导演、演员,电视综艺(文艺)节目主持人需提供生活照、工作照各2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少于3M。
所有电子版材料需统一存储在移动硬盘或U盘中,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均作为评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自行备份。
五、报送作品时请按照《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登记表》中所列内容填写详尽,推选意见一栏由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填写并加盖公章。请注意视频要求,务必检查确认视频转换是否完整,如有任何技术问题,敬请联系王解生。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5日。参评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移动硬盘)一律通过特快专递寄至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9号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邮政编码:)。联系人:倪俊迪;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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