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剧亲爱的小孩里法律问题的民法典
专业治疗白癜风医院 https://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电视剧《亲爱的小孩》近期热播,剧中有关婚姻、育儿等情节引发热议,同时也折射出了不少法律问题。今天通过剧情回顾,法官为您解读剧中的法律点。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离婚吗?剧情回顾肖路出轨朱珠,当他在公园与朱珠见面说清以后不再联系的时候,转身看到了愤怒的妻子方一诺。方一诺扇了肖路一巴掌,绝望大哭,并向肖路提出离婚。看剧疑问方一诺在愤怒之下提出现在就要跟肖路离婚,如果肖路同意离婚,那么夫妻双方就能立马离婚吗?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官释法民法典实施后,离婚登记程序调整为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其中新增的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赋予了夫妻双方“单方撤回权”。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有反悔的权利,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回离婚的申请。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给选择离婚的当事人设置了适当的“时间门槛”,可以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进行情绪调整、婚姻救治和理性选择,从而有效避免冲动离婚情况的出现。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剧情回顾方一诺与肖路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二人离婚时女儿禾禾不满一周岁,由方一诺抚养。看剧疑问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法条速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官释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明确划出“两周岁”这个界限,相较于原先“哺乳期”的规定,“两周岁”更加明确、具体、容易判断。但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并非绝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孩子来说,如果父母离婚,则要综合考察双方的具体情况,本着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还应认真倾听孩子自己的意愿,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割?剧情回顾离婚后,方一诺拿出结婚以来的收支明细,告之二人共有存款七万八千四,建议平分;房子是肖路付的首付,方一诺帮着还贷款;肖路弟弟肖旭的九次借款,一共两万零一百块钱;另外,还有给双方父母的钱……因为财产分割,二人情绪激动,口不择言地攻击对方。看剧疑问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是否可自行决定财产分割方式?如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法院会依据哪些原则进行分割?法条速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官释法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历来是焦点法律问题,如果诉诸法院,那么法官会如何裁判呢?民法典对于婚前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均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决定;对于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的情况、夫妻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因一方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以剧情为例,肖路的出轨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有重大过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方一诺可以就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无过错方是否可以阻止存在过错的对方探望子女?剧情回顾两人离婚后,在女儿的周岁生日宴上,方一诺当众通知肖路以后别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禾禾改姓方,从此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用再见了。肖路不同意,称孩子是无辜的,能不能见有法律。方一诺指责他没资格提孩子,二人剑拔弩张。看剧疑问如果夫妻因一方重大过错而离婚,离婚后,无过错方可以禁止对方探望孩子吗?法条速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官释法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抚养子女的一方应积极配合、协助。这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其出发点是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避免孩子因父母离婚而缺失父母的关爱,这项权利不因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有过错而被禁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探望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法官寄语:现代主义婚姻、育儿抉择、产后抑郁、丧偶式育儿等关键词汇聚在本剧中,因此这部剧也被媒体批评是在贩卖焦虑,然而网友却直呼“太真实!”不管你持何种观点,婚姻都应该被慎重对待。婚姻本身并不可怕,也不需要产生恐慌心理,只要夫妻双方互相理解和尊重,在追求婚姻自由的同时明确责任的意义和重量,用心经营,就能获得和睦与幸福。供稿:朝阳法院编辑:麦浩敏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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