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了12年直播电视频道应该走向互联网

我国智能电视经过十余年的野蛮生长,虽然对电视机厂商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也暴露了不少的问题,特别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智能电视收费乱象。近日针对智能电视召开的互联网电视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智能电视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

在内容管理上,对智能电视“暂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规定有望松绑。早在年广电总局颁布的号文有一条规定: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以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该规定在制定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有线电视,限制互联网进入电视终端市场,直到现在还未松绑。

限制直播频道进入互联网的目的和造成的后果:

1.在年的时候,我国的有线电视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时的有线电视在电视市场处于垄断地位,而有线电视在内容上最大的优势就是具有电视直播频道,为了确保有线电视的行业垄断地位,在政策层面对直播内容进行保护是最有效的方法。

2.互联网电视不能开展直播类服务,使得有线电视与互联网电视特别是智能电视各不干扰,也就是走产品差异化路线,直到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大规模发展以后,有线电视的直播频道才失去了优势。

3.无独有偶,本来是限制智能电视的内容,然而这种限制被后来的事实证明是一种帮助。在智能电视中没有直播频道相关的内容,使得一部分购买了智能电视的用户尝试使用智能电视的内置互联网电视功能,也就是进入了产品体验阶段,消费者经过一段时间的体验,发现智能电视也能够提供不少免费的视频内容,因此也就逐渐接受了互联网电视而放弃了有线电视。这就是导致互联网电视快速增长和有线电视用户快速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截止年底,我国的智能电视用户数已高达3.2亿,而有线电视用户数却跌至2亿。谁也没有想到对有线电视的呵护却成了“溺爱”,把有线电视培养成了“妈宝”。

4.没有直播内容的智能电视,恰逢我国互联网大提速,为互联网点播视频类节目提供了重要的网络支撑,借助互联网发展的红利,智能电视厂商把重点压在内容上。在“产品+内容服务”产业政策的推动下,电视机厂商快速向互联网靠拢并积极转型,形成并推动了智能电视产业的快速发展,而视频点播业务成了智能电视内容的主要服务方式也成了后来利润的主要来源。

5.直播频道类的内容被禁止进入互联网电视,为智能电视用户体验互联网视频点播业务提供的条件。如果允许直播频道等内容进入互联网电视领域,那么用户必然会被传统的直播电视节目所分流,不会被迫体验互联网视频的点播业务,更不会考虑付费开通会员。

6.在任何国家,广播电视都是作为基础公共服务,特别是直播频道应该为所有电视机终端提供内容,然而由于政策的原因,本来旨在呵护有线电视的政策,却让互联网电视在逆境中快速成长。

7.我国的互联网电视用户已经突破了10亿,基于互联网电视的智能电视用户数也达到了3.2亿,如果没有政策的限制,也许各级电视台的直播频道早就进入了互联网电视市场,也不会因为有线电视市场的萎缩而造成电视广告业务的大量流失。

总之,过度的保护很可能是一种伤害,彼时的“暂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这项限制一定会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而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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