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进一步做好汛期广播电视信息发布工作

广东广电局进一步做好汛期广播电视信息发布工作。一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广播电视台(集团)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权威播发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滚动播发预警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提升预警信息对不同受众人群的抵达率。二是及时播报科普知识。通过专题栏目和公益广告等形式,有效普及自救知识,增强各部门做好防汛工作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防汛意识和能力。三是严密组织设施保护。要求各单位提高广播电视中心、无线发射台、供(配)电站、传输线路等设施的抗灾能力,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安全保障能力。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w/335.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